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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農民工”問題的反思 周五 十一月 01, 2013 9:31 am | |
| 翻開民工檔案,上面有這樣的記錄:姓名——民工,曾用名— 清理熟料库—社會盲流,學名——進城務工者,尊稱——城市新市民,昵稱——打工崽(妹),傢族封號——社會主義國傢主人。傢庭主要成員,爺爺——無產階級同盟軍,父親——人民民主專政核心成員。社會關系——國傢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白領、工人、軍人。有無前科——有制造社會不穩定因素紀錄。 農民工一詞來源於建國前後的民工,解放戰爭中,被征召參加部隊運輸以及戰地勞務的農民,稱為民工。建國初期,國傢在大型建設中也招募民工。民工雖說是臨時征用,但享受著和正式工人同樣的待遇,是一個被人尊敬,含有褒意的名詞。改革開放以後,大量農民擁入工廠,於是一個新的名詞——“農民工 烟囱加固”就出現在我們的生活詞典之中。他們中的許多人遊離於城市和鄉村之間,已經很難界定他們究竟是農民還是工人瞭。 “農民工”這個名詞一直在進化:由起先的盲流、打工仔,到後來的農民工、外來務工人員、城市新市民。名詞雖然不斷改變,但並沒有改變他們一直被歧視的社會地位。他們的子女不能進入城市公辦學校,他們不能在城裡買房,更享受不到城裡人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一些高檔社區還專門貼有“本小區沒有農民工入住”的告示,以顯示他們的安全。人大代表可以呼 堵漏工具籲將農民工的稱呼改成新市民;企業可以將“民工之傢”換成“員工之傢”;輿論可以呼籲改善農民工的地位。但世俗的觀念,卻做不到農民工不受歧視。“農民工”其實就是一個廉價勞工的代名詞。 印度人在嘲笑中國人對農民工的歧視,他們搬出印度憲法:“一切公民均享受在印度領土內自由遷徙,在任何地方居住和定居的權利。”其實,1954年頒佈的中國第一部《憲法》中也有過這樣的規定,“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權利。”但自1958年正式確立瞭戶口遷移審批制度後,這一條規定就名存實亡。1975年修正的《憲法》幹脆就取消關於公民遷移自由的條文。不要說農民不能遷入城市,就是從中、小城市遷入大城市也很困難。 農民工表面上看隻是城市中的一個弱勢群體,實質上它是社會發展中,城市對農村剝削的產物;是從社會貧富分化中產生出來的窮人一脈。他們的雙手,托起瞭北京的“鳥巢”,托起瞭上海的“東方之冠”。然而所有這些隻能代表城市的輝煌,城市卻沒有給他們留下空間。一位在北京打工8年,如今已經轉為白領的農民工,他想在北京買 广州网站制作套房,卻依然無法貸到款。如今的農民工,脫胎而沒有換骨。 上海有個鐘點工阿芳,向媒體講述瞭她的幾個“不明白”。一不明白:“自己的爺爺奶奶都在鄉下,而保姆卻一定要找城裡人?”二不明白:“花那麼多的錢,卻養隻什麼都幹不瞭的寵物?”三不明白:“出門坐車,回 隧道堵漏傢卻在跑步機上揮汗如雨。”對於她的工資,是錙銖必較。但寵物狗上美容院、進寵物醫院的花銷,無論多貴,卻從不計較。現在到任何一個城市調查,都會發現,工資掙得最少的一定是農民工。即使從事同一項勞動,農民工的待遇也必定低。同工同酬似乎不適用於農民工。城裡人,寧可待業,吃低保,也不願意去當環衛工人。而農民工,若能給他在車庫的一角擱一張鋪,再有個八九百元工資他們就相當滿足瞭。 我們正在經歷一個從來沒有經歷過的時代,在這個時代,城裡人與農民如此需要被對方理解。在急速城市化的中國,進城農民與城裡人的關系是一個最矛盾的時代寓言:他們互相依存,又格格不入;他們一起生活,但待遇懸殊;他們不可分割,卻壁壘分明。他們出入在同一個小區,卻如霧裡看花;城裡人對這個共同生活超過30年卻依然被稱為“新市民”的階層,並沒有真正理解。造成這種隔閡的原因在於中國長期實行的城鄉二元結構。建國初期城,農村哺育瞭城市,農村無償的為城 循泵房堵漏市提供土地,廉價的資源和勞動力。城市的發展實際上是以農村停滯發展為代價的。現在到瞭城市必須反哺農村的時候瞭,不改革城鄉二元結構的現狀,不真正改變農民工的地位。社會矛盾必然加劇,社會的發展也將失去和諧穩定的基礎。 2011.5.25. 相关的主题文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喝酒就忘了本务实亲民的率范之举马的悲鸣我是一条来自草原来的狗2010新年寄语高考制度与中国足球体制改革举国皆浮躁,安心作大儒天道幸福是什么家庭责任感浅议婚姻非不食人间烟火欢迎下次冒险我没杀她,能说我无罪吗老庚的幸福观与一位美才女“谈情说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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